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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传宝,1962年生,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人。 檀传宝先后就读于安徽师范大学(1979-1983)、北京师范大学(1991-1993)、南京师范大学(1993-1996)。1996年在南京师范大学获得教育学博士学位,1996-1998年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后站工作,1998年5月出站、留校工作。2000年竞聘全校“优秀人才机动岗”,破格晋升为教授。2001-2004年曾经担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曾经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教育学院(2002-2003)、伦敦大学教育学院(IOE,2006)、日本名古屋市立大学(Nagoya City University)人间科学研究科(2005)、日本鸣门教育大学(Naruto University of Education,2009)等境外机构访学或讲学。2005年获教育部首批“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4年度)资助。现在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中共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德育原理》项目首席专家。是全国及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德育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教材审查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德育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社会兼职: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研究员、中山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校教育部研究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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