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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传宝,1962年生,安徽省怀宁县人。先后就读于安徽师范大学(1979-1983)、北京师范大学(1991-1993)、南京师范大学(1993-1996)。1996年在南京师范大学获得教育学博士学位,1996-1998年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后站工作,1998年5月出站、留校工作。2000年竞聘全校“优秀人才机动岗”,破格晋升为教授。2001-2004年曾经担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曾经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教育学院(2002-2003)、伦敦大学教育学院(IOE,2006)、日本名古屋市立大学(Nagoya City University)人间科学研究科(2005)等境外机构访学或讲学。2005年获教育部首批“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4年度)资助。现在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是全国及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德育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教材审查委员,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德育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美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社会兼职: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研究员、中山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校教育部研究员。
所在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系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教育学原理”的主要依托单位;担任专职和兼职专家的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